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教务部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确保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毕业前补考工作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的补考工作,补考课程主要为专业课程及部分基础课程,第二部分为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工作,补考课程为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B、电工技术与电子技术B、电工技术与电子技术C、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工程力学A(1)、工程力学A(2)、工程力学C、工程图学、线性代数、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各学院要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关于毕业前补考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补考工作。

现将毕业前补考工作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考报名工作

1.需要参加毕业前补考的毕业班学生在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名。

2.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1)进行名单汇总,并于3月20日12:00前上报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名单(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至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行健楼A106)。

二、考试命题工作

1.3月30日17:00前,各开课学院上报由其组织补考的课程汇总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至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见附件2)。

2.所有毕业前补考课程的考试方式与命题要求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见附件3)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3.由开课学院组织补考的课程,其试卷(A、B卷)和标准答案(电子版)应在4月17日前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备案。

三、考试组织

1.4月6日-4月17日为开课学院所安排补考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为公共教学区标准化考场内(南湖校区尽量安排在教4楼、教5楼,应用学院安排在综合楼),每个考场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考试安排要求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中相关规定,考场安排表应在4月5日12:00前上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见附件4)。没有及时上报考试安排的课程,其考试结果无效。

2.学校组织的课程补考时间为:4月19日-4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毕业前补考的考生必须携带两个及以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参加考试。证件遗失者必须携带学院出具的证明,证明上必须有照片(加盖学院骑缝章)以及经办人的签字。

4.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学校将开启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全程录像,并安排巡考人员进行考试巡视。

四、阅卷及成绩登记

4月6日-4月18日为开课学院所安排补考的阅卷时间,4月27日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汇总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格式:在附件1补考名单汇总表最后面加一列“成绩”)。教务部将补考成绩转发各学生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附件:

1.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_学生名单汇总(格式)_交电子和纸质附件1.xlsx

2.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_学院考试课程汇总(格式)_交电子和纸质附件2.xlsx

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附件3.pdf

4. 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_考场安排(格式)附件4.xlsx

教 务 部

2017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开展本科生海外实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