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教务部 >> 正文

关于举办我校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举行隆重庄严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是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重要历史见证,是青年学子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举办好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校毕业生的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和凝聚力。为了举办好今年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校领导,党政办,新闻中心,各学院的全体院领导和教师代表,获得学士学位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

二、活动安排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日期为:2016年6月22日-23日,授予仪式地点设在南湖校区新体育馆。

学位授予仪式开始时间与毕业典礼结束时间相衔接,预计时间为:

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

各学院次序安排

序号

学院名称

时间

日期

授予学位的校领导

1

信电学院

9:30-11:15

22日

邹放鸣

2

资源学院

11:15-12:05

邹放鸣

3

机电学院

14:00-15:00

葛世荣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00-15:30

葛世荣

5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15:30-15:50

葛世荣

6

管理学院

15:50-17:20

蔡世华

7

电力工程学院

17:20-17:52

缪协兴

8

理学院

17:52-18:14

缪协兴

9

化工学院

8:00-9:10

23日

赵跃民

10

环境与测绘学院

9:10-10:05

赵跃民

11

文学与法政学院

10:05-10:45

赵建岭

12

体育学院

10:45-11:03

赵建岭

13

艺术学院

11:03-11:43

秦勇

14

矿业工程学院

14:00-15:00

才庆祥

15

安全工程学院

15:00-15:30

才庆祥

16

计算机学院

15:30-16:30

曹德欣

17

力建学院

16:30-18:05

周国庆

18

孙越崎学院

18:05-18:17

周国庆

19

国际学院

18:17-18:27

周国庆

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提前20分钟在体育馆大厅集合并按顺序就坐,学位授予仪式开始前由南侧依学位授予顺序排队。根据学院领导宣读名单的顺序由南侧台阶进入,依次登台接受学位授予,然后由北侧离场。

负责人:屠世浩、刘志强、云武、管红杰、吴祝武、张兴

(三)仪式流程

学位授予仪式分学院举行,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穿好学士学位服后根据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学位授予顺序在体育馆内指定区域就坐。

各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一般流程

序号

具体事项

人员

1

宣读主持词,介绍授予学位的校领导、院领导,宣布学位授予开始,宣读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学院主持人

2

上台接受授予学位

学位获得者

配合播放背景音乐(进行曲等)

3

拨流苏,合影(设院旗)

院长

4

颁发证书,合影(设国旗、校旗)

校领导

5

宣布该学院学位授予仪式结束

学院主持人

6

下一个学院授予仪式开始,介绍参加授予学位的校领导、院领导。

下一个学院主持人

三、有关要求

1.着装要求

(1)校领导着校长服,主持人和院长着导师服。校长服由教务部统一提供,导师服由学院自备,体育馆内设立了休息室内供领导们换服装。

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服装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合影照相、录像事宜由学校宣传部进行安排,仪式结束后各学院可以向宣传部申请拷贝。各学院也可安排照相、录像工作。

(2)上台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应着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服,并遵照以下着装要求:

男同学——白或浅色衬衣,系领带,深色裤子,深色皮鞋;

女同学——白或浅色衬衣,可扎领结,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深色皮鞋。

(3)学位帽: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4)流苏: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由院长把流苏从学位获得者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2.各学院在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时,由教学副院长负责主持本院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院长拨流苏,校领导颁发学位证。

3.各学院学生的学士学位证书由各学院自行准备。教务部准备部分学位证书样本备用。

4.各学院还要提供3-4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学位服装是否合规,并维持仪式现场秩序。

四、授予学位礼仪主持人:教学副院长

1.教务部负责人请学位授予人(校领导)、院长及学院主持人(教学副院长)入场,校领导站主席台前正中位置,院长和学院主持人站在侧边位置(见示意图);

2.学生上台,在距离院长一步位置处向院长标准鞠躬;

3.学生稍微低头,院长把流苏从帽檐的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然后学生与院长进行合影;

4.学生在距离校领导一步位置处向学位授予人(校领导)标准鞠躬,学位授予人(校领导)授予学位证书;

5.学生抬头同时伸出双手从学位授予人(校领导)手中接过学位证书;

6.学生接过学位证书后,左手顺势握住证书下方,将证书正面朝外,平贴近左胸前,右手前伸与学位授予人(校领导)握手,自然转身面向台下观众;

7.与学位授予人(校领导)进行合影;

8.学生走下主席台。

教务部

2016年6月20日

关于举办我校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本科教学咨询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