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2016年将继续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条件
(一)重点项目
1.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拟遴选10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此类项目旨在鼓励教师深入探索和实践课堂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改革,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模式,以教学方式的转变促进学生良好学习方式的养成,提高教学效率。
建设的课程原则上为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或专业主干必修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近两年教学效果评价为优秀,且近两年内讲授过所建设的课程,立项后3学年内每年皆主讲该课程。具有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课堂学生规模合理。
建设要求:项目组成员要深入学习、借鉴运用当前国内外课堂教学改革成果,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改革要求,精心设计各教学环节,编写详尽的课程教学日历、教学计划基本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的目标及对达成专业培养目标的贡献,以及课程中各部分对于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的支持度。精炼课堂内容,增加课外学习训练任务,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在“大班授课”时,既要传授知识,也要提出问题;小班研讨时,要采用对话式教学,营造出一个大胆发言、自由争辩、争论解答的学习情景。采用此类教学方法的学时数不低于32(其中总课时数超过40学时的课程,至少有32学时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授课;其中总课时数低于40学时的课程,至少有24学时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授课)。并在教学日历中明确每节课及知识模块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精心设计组织配套的课程研讨、案例分析、课程作业等,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与创新能力。改进课程考核方式,注重全面评价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申报时应提供课程的主讲教师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材料,申请结题时应提供授课教案、课件资料、授课课堂录像等。建设期内,每学期开学时,项目负责人应将本学期课程教学日历交至教务部,在日历上注明采用新教学方法教学的节次,并注明所采用的方法;课程教学日历的更改应提前报教务部审核。教务部负责对立项的课程进行督察,组织进行教学观摩。本项目建设完成结题验收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教学成果培育重点项目
拟遴选10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此类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及其它省级教学奖项的标准进行建设并按时申报。
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相当的教学实践积累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对所申报项目相关内容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有相当了解。立项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教学实践积累和研究基础,对于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和示范作用。
(二)普通项目
普通项目分为教学成果培育一般项目、公共基础课教改项目和青年教师教改项目。
项目的选题应紧密结合当前国家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瞄准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理论、实践价值,应具备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清晰的研究思路,列出可行性较高的实施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使学生能真正从中受益。选题内容详见《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
1.教学成果培育一般项目
拟遴选50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
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对所申报项目相关内容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有一定了解。立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对于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
2.公共基础课教改项目
拟遴选14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0.5万元。
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项目面向大学英语、公共数学类、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体育等通识必修课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实践积累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对所申报项目相关内容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有一定了解。立项项目应对提高基础课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预期效果。
3.青年教师教改项目
拟遴选50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学校资助金额0.4万元,学院配套金额不低于0.2万元。
此类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中级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课程改革类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上一任课学年度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较好,依托于所承担的具体课程开展教改研究和实践。
二、项目管理
1.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
3.为提高项目建设成果的显示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除应达到相关建设目标外,还应以该项目选题为主题发表教学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成员。具体要求为:重点项目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教学论文,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普通项目中,一般项目至少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发表两篇教学论文或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教学论文,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公共基础课项目和青年教师教改项目至少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发表一篇教学论文,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4.各学院应及时落实立项课题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保证课题承担人按时开展课题研究。
三、申报、审批程序
1.本次教改立项采取同时申报、分类评审的形式。一般项目、基础课项目和青年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推荐项目限额见附件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限额进行申报,超报一律不予受理。
2.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预期目标成果具体。
同时还需登陆教学项目申报与管理评审系统(202.119.206.117:8086/,用户名为人事职工号,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进行网上申报:点击项目列表中的“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浏览文件,并进入申报页,填写基本信息及预期提交成果;点击“上传申报资料”,将填好的立项申请书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点击提交申报表”,资料提交,申报完成。注意:在资料被审核前,填写、上传的资料均可撤回修改。
3.各学院应制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遴选办法》,认真做好审核、初评工作,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4.教务部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
四、注意事项
1.选题具有创新性,与当前国家教改形势和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热点结合紧密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
2.已承担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而没有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承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但是申请延期并在延期时间内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自结题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3.重点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验收;其他项目由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学校参与验收工作。
4.学校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并及时在相关学院报销相关费用。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于6月7日前将推荐的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遴选办法》交教务部教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111)。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1: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2016年学院推荐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限额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4: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16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2016-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