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教务部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6年1月18日开始至1月22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试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试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6年2月2日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书写成绩缓登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统一将申请缓登的教师、课程汇总后报教务部。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补充说明:

1、成绩网上“保存”后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2、为便于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开发了《矿大教务系统成绩自动录入V1.0.1.1》(附件1),如任课教师需要,请阅读软件说明,并按照步骤操作。

矿大教务系统成绩自动录入v1.0.1.1mini.rar

教务部

2016年1月19日

教务通知2016-5.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巡视工作和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