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室开放,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共享,鼓励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践创新活动,全面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1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中矿大教字[2014]14号)(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4~2015学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基金项目分为三类(具体见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 Ⅰ类基金项目——技能拓展型,每个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5千元,每个学院限报8项。
2. Ⅱ类基金项目——科研训练型,每个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
3. Ⅲ类基金项目——自主创新型,每个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1. 我校在职教师、实验专职技术人员和在校本科生都可以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2. Ⅰ类基金项目的教学活动必须安排在有门禁监控的实验室。
三、申报组织和时间要求
1. 教师和学生向学院提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Ⅰ类项目)或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Ⅱ、Ⅲ类项目)(见附件)。
2. 学院按照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教师和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于7月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资料排序后报送教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3.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基金总量和择优资助原则,确定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于7月12日前公示于教务部网站。
4. 获资助项目负责人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项目信息登入教务部“实践教学系统”,Ⅱ、Ⅲ类项目负责人与教务部签订项目立项合同书。同时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资料电子档按“学院-姓名-项目申请表(或申报书)”格式发到jwblab@cumt.edu.cn。
联系人:陈涤缨 电话:83590148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2.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
3.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请书
4.开放基金项目合同书
5.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工作流程(教师)
6.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工作流程(学生3)
教务部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