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中矿委﹝2013﹞34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自2014届实行本科生重新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1、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所、教研室)主任及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统筹指导本学院本科毕业答辩各项工作。此外,各学院应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若干个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教师、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由各学院自定。答辩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一般不少于3人,另设秘书1名。
2、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但应不低于25分钟。其中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委员会围绕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及专业知识和学生能力等方面进行提问5-10分钟,学生回答问题10-15分钟。提问问题时原则上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其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
二、答辩时间
1、规定时间:2014年7月7日- 10日。
2、调整时间:2014年6月28日- 29日。
三、材料报送
1、6月26日下班前,各学院将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新答辩安排表(见附件)发送至实践教学办公室邮箱cumtsjk@126.com。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重新答辩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修改。
2、学校可以为重新答辩学生开具公函,说明我校2014届毕业生的正常教学活动尚未结束,公函由各学院教学办老师统一领取。
3、6月28日-29日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持就业单位开具的《不按规定报到就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至校学生工作处签字认定,证明内容需与就业协议一致。
4、各学院教学办老师持签字证明领取6月28日-29日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生名册。
五、联系方式
1、公函领取地点:行政楼C203,联系电话:83590152。
2、证明签字地点:计算机楼A227,联系电话:83590190。
3、毕业生名册领取地点:行政楼A106,联系电话:83590146。
附件:
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重新答辩安排表。
教 务 部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