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校外实习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工作,切实保障实习教学质量,教务部决定开展暑期校外实习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
对集中实习现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二、督导人员
实践教学督导专家,经教务部审核认定的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
三、督导工作要求
督导教师登录教务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选取督导的实习小组,查阅该小组指导教师提交的实习信息并在实习期间内,赴实习所在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各实习小组开展的实习教学活动是否与实习系统所提交的相关信息一致。
2、了解各实习小组在实习教学中好做法、好经验和存在的困难。
3、做好督导记录和适当的影像资料。
四、时间安排
1、7月12日(周六)前,各单位上报自愿参加现场督导人员名单(附件1),各学院限报2人,经教务部审核认定后方可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选定督导实习小组,纸质表格送行政楼A321。
2、9月8日(周一)前,各单位将各督导老师的《实习现场督导情况汇总表》(附件2,每个实习小组附加3-5张实习现场照片,每组照片以“学院-专业-实习编号-实习内容”命名)的电子版以压缩文档形式(文件名:单位-暑期督导总结)发送至邮箱shixi@cumt.edu.cn;将《实习现场督导情况记录表》和报销单(后附发票)纸质版送至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A321)。
3、9月15日(周一)前,教务部对所上报的实习现场督导工作资料审核完毕后,经分管领导对报销单签字后下发给各机关单位或学院,督导教师凭报销单和发票即可办理报账手续。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执行。
五、督导工作流程
1、督导教师在教务部主页左上角点击“实践教学系统”凭教务号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选择“实习管理”-“专家审阅”查看实习信息。
2、督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习小组,点击“确认督导”后,将负责该实习小组督导工作。由于多名教师都可在系统中看到相同实习小组的信息,因此,勿必点击“确认督导”后再开展实习督导工作,避免多人督导同一小组。
3、督导教师在实习时间内到实习地点对该实习小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指导教师、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等是否与所提交的实习信息一致并如实记录,拍摄学生现场实习的照片3—5张,并填写《实习现场督导情况记录表》。
4、督导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实践教学系统,填写并提交督导信息。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8日(周一)。
六、相关说明
1、每位教师督导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督导天数不超过5天,每个实习小组限一位督导教师。一位教师可以督导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的多个实习小组。
2、住宿费和差旅补助:按出发日(徐州或家庭所在地乘车去至实习地点的日期)至离开实习地点日(从实习地点至徐州或家庭所在地的日期)最多5日,报销住宿费并给予差旅补助和工作补贴。
3、交通费报销:仅报销从徐州至实习地点的往返交通费用。
4、多个实习小组同一时间段在同一地区(城市)实习,只能去一个督导老师督导,该老师可以督导多个实习小组。
5、去现场督导前到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A321)领取实习督导工作胸牌。
6、督导地点限徐州以外地区。
附件:
1、实习现场督导教师报名表
2、实习现场督导情况汇总表
3、实习现场督导情况记录表
行政楼A321,咨询电话:83590154 夏发明
教务部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