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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2016学年度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6-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强化教学持续改进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6学年度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成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类型

学校按照校院两级建立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其中校级督导组由学院推荐,学校聘任,总数控制在15人左右;院级督导组由学院聘任并报学校备案,人员一般可由2~4名专家组成。

二、聘任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 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优秀,在本专业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3. 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能够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4.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原则上退休不超过3年的教师或原专家督导组成员;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工作职责

1. 专家督导组为学校(院)的教学改革提供咨询;通过听课、座谈、访问、征询、专题评估等各种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提供信息;在制定教学计划,教材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实践改革,教学管理以及教师教书育人,学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2. 代表学校(院)进行各项教学工作督导;

3. 参加新教师开课试讲工作,把好新教师上讲台的质量关,并进行跟踪听课,促使其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4. 根据教学评价工作的安排与要求,对教与学两方面进行抽查与检查;

5. 做好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工作;

6. 参加教学评价;

7. 其它工作。

四、聘任程序

1.学院督导组由各学院自行聘任,填写附表一,并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教务部备案。

2.学校督导组由每学院推荐1-2人,填写推荐表(附表二),专家确认签名,并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教务部。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聘用(聘期2年)。

五、其他

1. 请各学院积极鼓励新近退休、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积极参加校级督导组的聘任工作。

2. 所有材料纸质文档请交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办公楼A102),电子文档发送至:zxguo@cumt.edu.cn联系人:郭朝霞,83590151

附表一:学院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专家登记表

附表二:学校本科教学专家督导组专家推荐表

教 务 部

2014年5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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