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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6-0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4]11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今年下半年对我校2011-2012年期间立项建设的3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开展验收工作。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11-2012年期间立项建设的3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安全工程实验中心,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二、验收材料(见附件)

1. 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附件2);

2. 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项目经费审计报告(附件3);

3. 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网站建设;

4. 其他验收相关支撑材料(附件5)。

三、验收时间表

1. 6月1日—6月25日:参加验收的各实验中心(室)按省教育厅办公室要求,以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标准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查、自评。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建设成效,完成验收报告,并将相关材料: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一式七份),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一式四份),其他验收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七份),报至教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blab@cumt.edu.cn

2. 6月26日—7月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实验中心(室)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

3. 7月2日—7月6日:各实验(室)中心根据专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完善,并于6日之前将: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验收相关支撑材料(一式四份),报至教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blab@cumt.edu.cn,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参加验收的各实验(室)中心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附件5要求,上传“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

4. 10月21日—31日,省教育厅将根据网上评议情况抽取部分建设点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核查省级示范中心的建设水准,资金配套落实情况,以及示范中心的使用效益等。

四、验收要求

有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心自评,客观准确地提供相关数据、材料,认真总结中心建设经验,全面展示我校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的优秀成果。

联系人:李颖老师;联系电话:83590149

附件:相关验收材料

教 务 部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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