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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3-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我校关于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我校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7日是(星期一)为补休。4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3、端午节:6月2日(星期一)放假,与5月31日、6月1日周末连休,共3天,6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教学活动调整安排

1.清明节:

原安排在2014年4月7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4月4日(星期五),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4年4月6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4月7日(星期一),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4年4月5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4月6日(星期日),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2.劳动节:

原安排在2014年5月2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5月4日(星期日),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4年5月4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5月3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4年5月3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5月2日(星期五),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3.端午节:

原安排在2014年6月1日(星期日)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5月31日(星期六),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原安排在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全部相应调整至6月1日(星期日),按原地点正常组织教学活动;

请各学院提前通知本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时参加有关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本通知中的教学活动包含课程、实践环节、考试、教室借用等。

教 务 部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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