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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现就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我校已获得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的项目,包括按类申报的9个专业类和按专业申报的3个专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制订要求

1.各专业要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2)要求,以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3),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各专业(类、群)制订《建设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不低于原《申报表》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其他事项

1.《建设任务书》中关于“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一表暂不填写,待省教育厅安排后学校将另行通知,但各学院要对“行业企业投入”和“其他投入”等内容进行认真研究。

2.省教育厅将对各专业(类、群)上报的《建设任务书》进行审核确认后下达,下达的《建设任务书》是建设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

3.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各专业(类、群)制订的《建设任务书》一式两份上交至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cumtzyjs@126.com.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十二五”江苏省本科重点专业(类)立项建设名单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3.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本科)

4.省教育厅关于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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