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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3年1月14日开始至1月18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试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试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3年1月28日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办理缓登手续。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2013年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江苏省2013年高等学校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