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学校的“管理年”和“质量年”,根据学校领导对教务管理工作要着重于“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评估”的指示精神,教务处经过前期多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使用的教务管理系统已经日趋完善,实现了从培养计划、开课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表、选课、课程调度、成绩录入、网上测评等教务工作的系统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考试工作暂行条例》(中矿大教字[2004]19号),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起启用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充分利用已有课程安排信息和学生选课信息,进行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确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1.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均从考试管理系统中安排。考查课程一般随堂考核,考核时间要录入考试管理系统。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公布,一般不得变更。
2.原则所有课程的考试(考查)需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安排进行。开课学院应于课程结束前二周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安排。全校统考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确定,学院安排考场和监考。
3.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指定。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的考生人数应在35人以内,设主、副监考各一名,其中主监考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不足时,原则上由开课学院负责补足,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指定。监考人员必须履行监考职责,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指定新的监考人员,并在考前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考试安排信息(如时间、地点等)的公布: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和副监考;开课学院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和主监考,并提供考场考生名单及座位标签。学生也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考试安排信息。
5.考试安排信息的变更:由开课学院到教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并负责将变更信息通知到相关学院、监考人员及学生。
二、操作方法
1.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进入教务系统。
2)从菜单考试管理->分散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进入考试安排界面(如下图)”。
3)选择学年
、学期
、来源表
开课学院
(其它项可选),点击
,如果下方表格内容为空,则点击最下方
。
4)在下方表格区,选择所安排课程,右击,选择命令:
安排当前课号班级的考试时间地点出现如下界面:
5)修改上图右边内容:
①.选择考试时间:在课程结束后一周
。(如果选择靠前,则考试时间为星期1-2,选择靠后,考试时间为星期4-5)。
②.输入考试周
。
③.选择星期几
。
④.选择时间段
(1为1-2节,3为3-4节……)。
⑤.选择教室个数
,(该门课程考试所占用教室个数)。
⑥.选择楼栋号
,(可选,1-5区对应为教1-5楼)。
⑦. 根据选择教室的个数,点击考试地点
,选择考试教室。
⑧. 点击
,保存结果。
⑨.点击左下角
按钮,可安排下一门课。
⑩. 结束点击
。
2.安排监考人员
1)从菜单考试管理->分散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安排,进入监考人员安排界面(如下图):
2) 选择 学年
、学期
、来源表
开课学院
出现如上界面,上方为开课学院,安排主监考,下方为学生所在学院,安排副监考。
3)选择所安排课程,右击,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安排监考老师、主副巡考
4)在上图中可安排监考教师及巡考教师。
5)点击
。
三、注意事项
1.学院经办人员要认真领会《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考试工作暂行条例》精神,严格规范进行考试安排。
2.一门课程分成多个考场时,监考人员则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按要求分别安排。
3.在确定考试时间时,要避开以下时间段:
1).全校公选课时间:星期二、四晚上、周日上午。
2).辅修课时间:星期三晚上、周六上午。
3).集中安排实验的时间。
4).全校统考时间(一般为学期最后一周的上午)。
4.教务科负责相关技术和业务的指导,联系人张献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