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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及到期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


为坚持我校的创新教育办学特色,与“构建向研究型大学转变的本科教育教学新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相适应,把教学重点从单纯传授知识转移到以研究和探索为基础的教学上来,学校今年继续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搭建大学生发挥创造潜能的平台。为做好本次立项和到期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科研副院长担任,组员由教务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副组长负责本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审查工作;负责本学院课题拓展工作,注意将本学院相关的科研课题切块、分解、转化为“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研究项目;负责本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等。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各学院做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学生。

2.项目申请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申报项目2项,每项研究课题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

3.各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对申报项目审核、签字后择优推荐到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汇编成《2007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南》,面向全校公布,供学生选择参加。

三、相关政策

1.批准立项的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种。立项资助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项不超过2000元的经费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学院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根据有关规定,凡获批准立项的项目,不论是否得到学校的经费资助,在项目结题通过后指导教师均可获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3.对于能够按时结题且验收结果优秀的指导教师,学校将优先考虑立项和给予经费资助。

四、申报时间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于4月25日前将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和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交教务处(行政楼A102),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zjx@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关于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有立项项目必须按时结题,经过上一年的努力,全校结题率大大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到期的项目仍有一部分至今尚未结题或未组织验收。请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积极督促、组织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中旬前完成结题工作,并及时将结题情况报送教务处。凡到4月底前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取消其负责人继续立项的资格,直至到期立项全部结题为止。

六、注意事项

1.立项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定期组织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撰写研究论文,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立项结题须有结题报告、能体现学生参与的物化成果。

2.立项项目的选题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实施性,选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便于学生参与和顺利结题。对于学生申请立项,学院应认真审查,并能为学生提供完成立项相应的实验条件、科研指导等配套措施(学院负责人在申请表中注明)。

3.对于2005年及以前的立项,4月25日前仍未结题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得申报;对于以前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本次立项资格。

4.以往的立项验收中发现,验收材料、物化成果的描述较为模糊,部分立项验收工作草率,望各学院规范验收工作。对于批量验收的,应通知教务处参与结题验收。

5.凡中途更改指导教师、项目研究内容和调换学生等请通知教务处。对于学生离校或退出的逾期项目,可另选学生参与完成,选题未完成的学生不得计学分。

6. 请各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结题验收;验收为优秀的项目,应具有体现学生参与的获奖、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物化成果。

附:

1.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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