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在87%以上,目前,多媒体教室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排课需要,况且部分多媒体课件制作质量不高,教学效果不好。
为了提高多媒体课件的教学效果,学校实施多媒体课件准用制度,经过对送审课件进行评审,结果已于日前公布(见教务通知(2005)第56号)。
对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课程,经研究决定,凡评审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适用”的多媒体课件可使用多媒体教室;评审结果为“中等”或“修改后才能使用”或“因故未能评审”的课件原则上不能安排多媒体教室;评审结果为“否”的课件不能安排多媒体教室;未提交课件参加评审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安排多媒体教室。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多媒体教室的课程,由学院研究决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使用公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门次不得超过使用公用教学资源(公用多媒体和公用普教)的70%。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上述规定在11月23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在教学任务管理—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班维护界面,认真仔细全面审核和修改教室要求为公用多媒体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