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定好2005~2006学年开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1.学年开课计划的制定必须以培养计划为依据,在诸工作安排中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正确处理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关系,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学年开课计划应包括课堂教学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3.为了能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要课程的学习上,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门数一般为:一、二年级不超过四门,其余各年级不超过五门;期末集中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由学校统一指定,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各学院自定。
5.2002级、2003级执行2000版培养计划,2004级和2005级新生执行2004版培养计划。
二、教学日程安排
1.学年安排
第一学期:2005年8月29日开学,2006年1月15日结束,共20周。
寒假:2006年1月16日至2006年2月19日,共5周。
第二学期:2006年2月20日开学,2006年7月9日结束,共20周。
暑假: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8月27日,共7周。
2.各年级教学安排
1)2005级
第一学期:从10月8日正式开始上课,至2006年1月8日上课13周,2006年1月9日至1月15日考试一周。
第二学期:从2006年2月20日至7月2日上课19周,2006年7月3日至7月9日考试一周。
2)2003、2004级
第一学期:从2005年8月29日至2006年1月8日上课19周,2006年1月9日至1月15日考试一周。
第二学期:从2006年2月20日至7月2日上课19周,2006年7月3日至7月9日考试一周。
3)2002级
第一学期:从2005年8月29日至2006年1月8日上课19周,2006年1月9日至1月15日考试一周。
第二学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各学院可以按照培养计划规定,适当灵活安排,2006年7月1日起进行毕业鉴定。
三、制定计划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应在2005年3月30日前将已制定好的开课计划送交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于4月15日前审查完毕返回各学院。
2.2005年4月20日前各学院应根据审批后的开课计划下达任务书;各教研室应根据任务书进行教学分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师分工表,于4月30日前全部交给本学院的教学秘书。
根据学校对全校教室资源的调整,原则上,所有多媒体教室和新校区合班上课人数应该控制在150人以内。
3.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各学院安排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讲课的比例应达到各学院教授、副教授总数的95%以上。近三年没有上课的教授、副教授本学年第一学期必须安排为本科生开一门课程。
4.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应认真填写《周学时分配表》和《教学日历》,然后集中交教研室,教研室于5月10日前交本学院秘书。教学秘书及时将《周学时分配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5.为了培养学生宽广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人文素质,开阔学生视野,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各学院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各类选修课,一般每个学院不少于10门。凡拟开全校任选课的教师应填写“选修课开课计划”,于4月30日前交教务处审核。
6.各学院学年开课计划的清样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好。
7.在制定学年开课计划过程中,凡遇到课程名称、课程开设学期、课程学时、实践环节的调整等都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经本单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同开课计划一起交由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开课计划制定后不再更改,严格按开课计划进行排课。
8.应用技术学院参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附:2005年中国矿业大学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