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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答辩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3-05-29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思路清晰,人才培养特色明显。教务处准备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答辩。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内容

1.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确定的主要依据和特点。

2.人才培养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主要课程、主要实践环节?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4.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所需的特殊条件。

5.对人才培养计划中课程内容改革的思路和具体意见。

二.答辩组织和程序

1.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赵跃民副组长:王崇林

成员:校内外专家5~7名、教务处有关人员。请各院系推荐相关专业的3名专家,在答辩时间到应用技术学院C-203参加答辩,推荐专家名单于5月29日前交应用技术学院。

2.答辩程序

(1)专业负责人按照上述答辩内容介绍人才培养计划的情况,时间为20分钟;

(2)专家质疑,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综合专家组意见,对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于6月3日前交送应用技术学院。

三.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

1.答辩顺序

采矿工程6月1日8:00—9:00

安全工程、6月1日9:00—10:00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6月1日10:00—11:00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6月1日14:40—15:40

土木工程6月1日15:40—16:40

2.答辩地点应用技术学院C-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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