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中矿大[2002]2号),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将该办法予以印发,望各院(系)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工作量定额及计算办法》
上一条:关于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期间停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任2002—2004学年教学专家督导组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