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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3)第15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教材管理的各项要求,提升课程教材选用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审核的原则、要求与程序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用审核与征订工作具体安排

(一)新增变更选用教材审核和教材信息更新(1222日前)

各学院完成新增变更选用教材审核和已选用教材对应课程编号更新工作,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新增(变更)选用教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教材选用审核流程如下:

1.课程负责人选用境内教材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1-1),选用境外教材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境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1-1),提交至开课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开课学院汇总未经审核的教材选用申请,组织开展选用审核工作。

(1)开课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政治审核,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材选用政治审核意见表》(附件1-2)。

(2)开课学院组织专业领域相关专家进行学术性和适用性审核,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材选用学术审核意见表》(附件1-3),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学术审核意见。

(3)开课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政治审核和学术审核意见集体审议,提出拟选用审核意见。对审核未通过的教材,及时组织开课专业重新选用,并做好审核。

3.开课学院汇总选用审核结果,将相关材料报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教材信息录入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平台。

说明:教材订购、使用版本与提交审核版本务必保持一致,如教材更新版本(书号(ISBN号)与原教材不同),须重新履行选用审核程序。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按照教材选用的要求执行。

(二)线上提交教材选用申请(1225日-29日)

任课教师在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平台(学校融合门户—智慧教务空间—教材服务—教材选用)完成选用工作,基本流程为:任课教师提交教材选用申请——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教材选用操作指南》(附件5)。

说明:1.平台将继承2023年度选用教材数据,课程选用教材与上一学年无变化的,任课教师不需线上再次提交。新增(变更)选用教材的、课程编号更换的,请任课教师登录平台提交教材选用申请,请认真核对,避免遗漏。

2.任课教师可同时在页面中申请教师用书,填写订购数量,提交学院审核。

3.如课程已选用教材、但系统中显示无教材可选,请及时反馈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线上审核教材选用申请(1230日-1月3日)

各学院在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平台审核教材选用申请。

(四)学生选课与数据同步整理(14日-1月6日)

学校完成学生选课数据的同步与整理工作。

(五)线上征订教材(17日-11日)

学生在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平台(学校融合门户—智慧教务空间—教材服务—教材选购)提交教材订购需求。具体操作请参考《教材订购操作指南》(附件6)

说明:大一年级学生教材已统一订购,不需线上提交订购申请。

三、工作说明及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对照《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4-1),相关课程必须把当前最新版本的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任课教师要依托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与教案,并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12月22日前,各学院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4-2)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大类基础课程的教材,一般应选用公认的经典教材。如另选其它教材,须经开课学院党政联席会慎重研究后提交学校审批通过方可选用。

(三)原则上,同一课程应按照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要求,选用同一版本教材。如根据选用原则要求确需更换的,应在完成教材选用流程后,及时更新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四)境外教材选用按照学校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与本次教材选用一并组织审核和订购。

(五)工科、财经政法类专业原则上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请各学院对选用出版五年以上教材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材料报送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A113,电子材料发送至ganyc@cumt.edu.cn。

联系人:甘宜成,联系电话:83590120。

                                                                       

                                                                        

教务部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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