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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教务员、优秀教学院长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3)第156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管理服务改革,提升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优秀教务员、优秀教学院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评选范围为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在职教务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教学副院长,拟评选优秀教务员5名、优秀教学院长2名。

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工作理念鲜明。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寓教育于管理、服务工作之中,积极做好管理部门和师生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师生评价好、满意度高;

(3)业务素质优良。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紧跟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吃透教学政策文件精神,注重工作实践创新,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好。

2.除基本条件外,优秀教务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态度积极。热爱本职工作,熟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作风严谨。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评选年度未出现教学管理事故。

3.除基本条件外,优秀教学院长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协调能力强。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教书育人氛围浓厚;

(2)教学工作业绩优。在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教师发展、双创实践、教学评估、教务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有效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充分理解本次评优的目的意义,发动符合条件人员提出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优秀教务员的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本科教学管理在职人员(含劳务派遣)人数的30%,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优秀教学院长由学院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实绩,研究推荐。

3.学校评选。教务部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汇报答辩,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校领导批准,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

1.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cfd@cumt.edu.cn。

2.现场汇报答辩。请被推荐人提前准备汇报材料(时长不超过5分钟,建议准备PPT),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林雪,联系电话:83590120。



教务部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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