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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2)第178号

信息来源:教务部 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矿大〔2009〕65号)规定,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主要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根据专业实际也可采用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音乐汇演、专项技能汇演等组合形式。其中,工科专业应以毕业设计为主;调研报告及案例分析仅限文科专业;论文与音乐汇演组合形式仅适用于人文与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论文与专项技能汇演组合形式仅适用于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专业。组织音乐汇演和专项技能汇演的相应学院,应保留学生汇演的影像资料至少5年。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能够联系生产和社会实际,体现专业知识的交叉融合和综合运用能力,聚焦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训练,选题要有机融入对经济、社会、环保、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工科专业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理科专业选题要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任务,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文科及经管类的课题应反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毕业设计(论文)系统选题方式变更使用说明见附件1。

3.积极开展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近年来的实践探索表明,以具体产业现场问题或经济社会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组织开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具有很好成效。本年度,学校将继续支持结合现场实际问题、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作品等开展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专业按照“能组尽组”的原则组织开展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范围内的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由专业论证,报学院审批;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由牵头学院论证,报教务部审批;跨学院开展毕业实习的团队经费可申请单独划拨。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7,相关要求见附件8。

4.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任教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继续指导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5.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提交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含)。

6.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严格中期检查、查重、抽查、评阅、答辩等质量保障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实行双盲匿名评阅,由教务部和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抽查名单3月中旬前公布。被抽查的学生需于5月10日(第十二周周三)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里提交抽查稿。抽查“未达到答辩标准的论文”不得申请参加当批次毕业答辩。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矿大〔2009〕65号)(附件9)、《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查与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矿大教字〔2022〕17号)(附件10)和各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中期检查、抽查、评阅、答辩问题及小组意见、成绩评定等工作均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里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等环节的时间安排,在满足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前提下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寒假前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寒假前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

3.2023年4月6日(第七周周四)前,完成中期检查学院自查工作。

4.2023年5月10(第十二周周三)前,抽查论文需完成撰写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里提交;5月25日(第十四周周四)前,公布抽查结果;5月29日(第十五周周一)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撰写和学术不端检测等工作。答辩时间根据毕业离校时间另行安排。

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作者需签订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和使用授权声明(附件11),并装订在论文扉页后。非涉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将会在相关学位论文数据库公开共享。

三、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专业(系、教研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布置,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查,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名单的审定,各项资料的归档等。

2.各专业(系、教研室)具体负责指导教师资格审定,组织学生选题,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等。

3.各学院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把各工作环节前移,做好工作安排并加强指导,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83590290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系统选题方式变更使用说明

2.2023年《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院内)

3.2023年《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跨学院)

4.2023年《跨专业交叉融合毕业实习项目申请表》

5.2023年《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汇总表》(学院内)

6.2023年《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汇总表》(跨学院)

7.2023年《跨专业交叉融合毕业实习项目汇总表》

8.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

9.《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矿大〔2009〕65号)

10.《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查与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矿大教字〔2022〕17号)

11.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中国矿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教务部

2022年11月25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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